政策观察与研究简报
2026-07-24 ~ 2026-07-29
📊 本期概览
本期新增相关文章 11 篇,覆盖 4 个主题:
- 数据安全:6 篇
- 个人信息保护:9 篇
- 标准制定:2 篇
- 网络安全: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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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6 篇)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时,应告知境外接收方身份和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方式、信息种类及个人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权利的方式程序,并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因业务等需要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依法选择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标准合同或其他法定路径之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境外接收方的处理达到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标准。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依法管理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重要数据的境内存储和出境安全;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处理者,应将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确需出境的原则上应通过安全评估;其他数据处理者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出境,适用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
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境内的数据;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同样不得未经主管机关批准提供。主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处理相关请求。
国家机关处理的个人信息应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进行安全评估。
展开其余 4 个知识原子
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时,应告知接收方身份和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方式及信息种类,并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接收方应在告知范围内处理,变更原目的或方式时应重新取得同意。
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域外规则的境外处理者,应在境内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代表处理个人信息保护事务,并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报送机构名称或代表姓名、联系方式等。
在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境外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或者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或者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同样适用该法。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除一般告知事项外,还应告知处理的必要性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法定免告知情形除外。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告知义务的,处理规则应公开,并且便于个人查阅和保存。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保证信息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保证信息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处理者应结合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权益影响和安全风险,制定制度规程、分类管理、采用加密和去标识化等技术措施、合理设定权限并培训人员、制定实施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以保障合规并防止未授权访问、泄露、篡改或丢失。
个人信息保护(9 篇)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时,应告知境外接收方身份和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方式、信息种类及个人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权利的方式程序,并取得个人单独同意。
因业务等需要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依法选择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标准合同或其他法定路径之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境外接收方的处理达到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标准。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依法管理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重要数据的境内存储和出境安全;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处理者,应将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确需出境的原则上应通过安全评估;其他数据处理者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出境,适用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
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境内的数据;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同样不得未经主管机关批准提供。主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处理相关请求。
国家机关处理的个人信息应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进行安全评估。
展开其余 4 个知识原子
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时,应告知接收方身份和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和方式及信息种类,并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接收方应在告知范围内处理,变更原目的或方式时应重新取得同意。
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域外规则的境外处理者,应在境内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代表处理个人信息保护事务,并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报送机构名称或代表姓名、联系方式等。
在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境外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或者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或者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同样适用该法。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除一般告知事项外,还应告知处理的必要性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法定免告知情形除外。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告知义务的,处理规则应公开,并且便于个人查阅和保存。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保证信息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保证信息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处理者,应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监督处理活动和保护措施,公开其联系方式,并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报送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处理者应结合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权益影响和安全风险,制定制度规程、分类管理、采用加密和去标识化等技术措施、合理设定权限并培训人员、制定实施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以保障合规并防止未授权访问、泄露、篡改或丢失。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告知义务的,处理规则应公开,并且便于个人查阅和保存。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保证信息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处理者应结合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权益影响和安全风险,制定制度规程、分类管理、采用加密和去标识化等技术措施、合理设定权限并培训人员、制定实施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以保障合规并防止未授权访问、泄露、篡改或丢失。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告知义务的,处理规则应公开,并且便于个人查阅和保存。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保证信息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处理者应结合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权益影响和安全风险,制定制度规程、分类管理、采用加密和去标识化等技术措施、合理设定权限并培训人员、制定实施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以保障合规并防止未授权访问、泄露、篡改或丢失。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处理者,应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监督处理活动和保护措施,公开其联系方式,并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报送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保证信息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处理者应结合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权益影响和安全风险,制定制度规程、分类管理、采用加密和去标识化等技术措施、合理设定权限并培训人员、制定实施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以保障合规并防止未授权访问、泄露、篡改或丢失。
🧩 相关知识原子(本地语义匹配)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公开透明原则,具有明确合理且直接相关的目的,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限于最小范围;处理须具备同意、合同或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紧急保护、合理范围内公共利益活动、合理处理合法公开信息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等合法性基础之一。
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应保证信息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处理者,应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监督处理活动和保护措施,公开其联系方式,并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报送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处理者应结合处理目的方式、信息种类、权益影响和安全风险,制定制度规程、分类管理、采用加密和去标识化等技术措施、合理设定权限并培训人员、制定实施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以保障合规并防止未授权访问、泄露、篡改或丢失。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告知义务的,处理规则应公开,并且便于个人查阅和保存。